(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日電)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未來三輪車可合法加裝馬達。負責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表示,該法通過將讓觀光景點的民眾,在遊覽時有更多的選擇。

許淑華表示,過去三輪車加裝馬達,是違法且不能上路的,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規定,慢車中有電動裝置的只有兩輪的自行車,三輪車被劃歸為「人力行駛車輛」,也就是要手拉、腳踩淘寶 教學,而不能加裝馬達變成電動三輪車。

淘寶女裝賣家天貓淘寶女裝連衣裙 許淑華說,但在地方上的觀光景點中,有許多業者提供出租三輪車的服務,但三輪車無法像其他電動自行車一樣,當民眾騎累時,可改為電動輔助,因此提出修法,讓三輪車可加裝電動馬達,並規範在慢車種類中,讓民眾在遊覽景點時,可多一種交通工具可選擇。天貓網購 付費
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雙11淘寶紅包過許淑華的提案,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中,慢車的總類,增列以人力為主、電力為輔,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,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三輪慢車,相關細則及管理事項之辦法,由地方縣市政府定之。10511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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